为规范会计服务和涉税专业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2月16日财政部令第80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和《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财会〔2025〕44号)以及《太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并财会〔2026〕1 号)要求,太原市迎泽区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迎泽区税务局开展202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截至2026年4月1日在迎泽区辖区内获取代理记账许可的101家代理记账机构中,结合专项整治、日常检查、年度备案等情况,根据代理记账机构数量在100家及以上(含100家)的县(市、区),检查数量不低于本地区全部机构总数的10%的要求,确定以下11家机构为检查对象:
(一) 山西同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 太原市明泽润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 太原市鑫汇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四) 山西桦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 山西卓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六) 山西信之友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七) 山西大佳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八) 山西钰达财税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九) 山西大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十) 山西帐管家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太原市用友安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财政部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质、设立条件、基本信息报送、《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 号)执行情况、会计软件合规情况、委托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等。
税务部门执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代理记账机构涉税业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报送、内部制度建设、执业业务规范情况、文书留存情况等。
重点检查2025年度,必要时延伸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时间
自2025年4月25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四、其他事项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欢迎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
举报电话:0351-2028900
太原市迎泽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迎泽区税务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