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补贴项目 | 主管部门 | 政策级次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 1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 中央 |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 | 山西省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拥有代步机动轮椅车的下肢残疾人 | 260元/车/年 | 260元/车/年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携带申报材料前往县残联申请办理 | 年底前发放 | 0351-4083450 | |||||
| 2 | 扶残助学圆梦工程 |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 省级 | 关于印发《山西省扶残助学圆梦工程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晋残联〔2026〕7号) | (一)残疾人大学生。具有山西省户籍、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通过参加普通高考、单考单招、对口升学或保送录取,就读于全日制特殊教育高等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包括大专生、本科生) 。 (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具有山西省户籍、通过参加普通高考或保送录取,就读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包括大专生、本科生)。 (三)硕士研究生。具有山西省户籍,参加国家统招或保送录取,就读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特殊教育高等院校的在校残疾人硕士研究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硕士研究生。 | 专科生4000元/年; 本科生5000元/年; 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 | 专科生4000元/年; 本科生5000元/年; 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 | (一)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对象本人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填写相应的申请审批表。 (二)审批:资助对象所在乡镇(街道)残联对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无误后,上报县级残联。县级残联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与同级相关部门开展必要的信息比对、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市级残联。市残联复审通过后,确定最终资助对象。最终资助对象的确定以市级审核时间为准。 (三)发放:市级残联根据审核确定的资助对象,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有关要求,将资助资金补助到资助对象个人账户。 | 每年6月底前 | 0351-4112568 | |||||
| 3 | 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 |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 中央 |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04号) | 补贴对象由县级残联组织认定并收集相关信息证明,需符合如下相关条件: (一)对象范围: 1.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2.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3.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低收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4.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二)对象条件: 残疾评定补贴应发给当年进行残疾评定并办理残疾人证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本人。如果当年人数不足,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补贴对象扩展到上一年度进行残疾评定并办理残疾人证且未发放补贴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的界定是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 平均150元/人 | 平均150元/人 | 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县级残联认真审核,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资助对象。 | 年底前发放 | 0351-47221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