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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提出综合分析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建议和措施。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三)组织实施农村各项改革任务。组织实施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区农业产业发展。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职责权限,申报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区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签发动植物检疫证书,发布全区疫情并组织扑灭。监测农业灾情,提出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十四)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农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区农机发展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加强“三农”综合协调职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划入相关机构的渔业渔政管理职责。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生态环境局迎泽分局有关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迎泽分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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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杨栋 | 职 务 | 党组书记 |
联系方式 | 4033573 | 办公地点 | 机关附属楼二层 |
工作职责 | 主持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全面工作。 | ||
姓 名 | 王兵 | 职 务 | 党组成员 |
联系方式 | 4032844 | 办公地点 | 机关附属楼二层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负责农办日常事务、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政策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改革、农业信息化、农业涉外事务、业务宣传、乡村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一村一品、综合性文件起草、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外来生物管理、生态环保、种植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管理、农技推广、企业管理。 | ||
姓 名 | 张世拥 | 职 务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联系方式 | 4032844 | 办公地点 | 机关附属楼二层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扶贫点帮扶工作、人事、农机发展、农机管理工作。 | ||
姓 名 | 王天龙 | 职 务 | 副局长 |
联系方式 | 4032844 | 办公地点 | 机关附属楼二层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支部及群团工作、宣传、统战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三项农业经济指标工作、安全生产、一事一议、畜禽品种改良、肉蛋产量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质采购、财务工作。 | ||
姓 名 | 高杨英志 | 职 务 | 执法队副队长 |
联系方式 | 4032844 | 办公地点 | 机关附属楼二层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区政务信息工作。 |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4032844 |
负责人 | 刘烨锋 | 分管领导 | 王天龙 |
办公地点 | 机关附属楼二层 | ||
主要职责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综合档案等工作。 | ||
科室名称 | 业务股 | 联系电话 | 4032844 |
负责人 | 刘烨锋 | 分管领导 | 王兵 |
办公地点 | 机关附属楼二层 | ||
主要职责 | 负责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三农”工作的政策;落实实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农村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全区农业产业发展、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各项任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负责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 ||
下属单位 名称 | 太原市迎泽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4032844 |
负责人 | 王天龙 | 分管领导 | 王天龙 |
办公地点 | 机关附属楼二层 | ||
主要职责 | 组织协调全区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水产的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组织协调全区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水产病害的监测和防治;组织协调全区种子、肥料、饲料的引进和推广;组织协调全区农业资源和环境、耕地质量、渔业水域环境的调查和监测;组织协调全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