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建立统一规范的区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七)牵头推进全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参与人才引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担上级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类材料的初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权限拟定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和离退休政策,指导监督区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十一)加强全区农民工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事项。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姓 名 | 徐 丽 | 职 务 | 局 长 |
联系方式 | 4160010 | 办公地点 | 迎泽区政府办公楼246室 |
工作职责 | 主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 ||
姓 名 | 赵志峰 | 职 务 | 副局长 |
联系方式 | 8285657 | 办公地点 | 迎泽区政府办公楼248室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分管劳动就业股、政策法规股和财务工作;分管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 ||
姓 名 | 王 燕 | 职 务 | 副局长 |
联系方式 | 8285657 | 办公地点 | 迎泽区政府办公楼248室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保险股;分管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4160190 |
负 责 人 | 赵云瀛 | 分管领导 | 王 燕 |
办公地点 | 迎泽区政府办公楼242室 | ||
主要职责 | 综合协调和督办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及其他会议的组织安排和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信息工作;负责干部、文书档案管理、报刊征订、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安全、政务公开、车辆管理、公用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网络管理及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全局财务管理、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岗位责任的管理和提案办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管理局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管理和党建工作。 | ||
科室名称 | 事业单位管理股 | 联系电话 | 4069357 |
负 责 人 | 刘 洋 | 分管领导 | 王 燕 |
办公地点 | 迎泽区政府办公楼202室 | ||
主要职责 |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事宜,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承办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及人员调配事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预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干部档案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初级和上级部门下放的部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政府人事任免工作有关事项,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 ||
科室名称 | 工资福利保险股 | 联系电话 | 8285762 |
负 责 人 | 刘 畅 | 分管领导 | 王 燕 |
办公地点 | 迎泽区政府办公楼206室 | ||
主要职责 |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工作,执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和退休人员政策法规;承办区直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工作。拟定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企业集体合同审核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依法管理、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力市场。 | ||
科室名称 | 劳动就业股 | 联系电话 | 8285970 |
负 责 人 | 杨 慧 | 分管领导 | 赵志峰 |
办公地点 | 迎泽区政府办公楼239室 | ||
主要职责 | 指导规范全区公共就业及服务信息管理;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综合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全区专项就业资金的落实工作;落实劳动政策,执行国家劳动调整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实施规范;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 ||
科室名称 | 政策法规股 | 联系电话 | 8285793 |
负 责 人 | 赵 政 | 分管领导 | 赵志峰 |
办公地点 | 迎泽区政府办公楼208室 | ||
主要职责 | 组织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执法听证等法律事务工作,开展法制教育、普法宣传以及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并负责有关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组织实施职工工伤认定相关工作。 | ||
科室名称 | 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5607910 |
负 责 人 | 杨慧茹 | 分管领导 | 赵志峰 |
办公地点 | 迎泽区都司街9号 | ||
主要职责 | 根据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就业服务计划,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就业创业服务项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调查分析;推进区、街(镇)、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等有就业需求的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工作,承办全区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负责为有需求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人事代理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工作;负责人才补贴(如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等)的业务办理相关工作;提供用工登记、就业推荐、政策咨询等“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 | ||
科室名称 | 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2027906 |
负 责 人 | 牛小花 | 分管领导 | 王 燕 |
办公地点 | 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迎泽区社会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 ||
主要职责 | 执行社会保险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照太原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拟定本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供本区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险内部稽核内部控制制度;协助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根据批复后的预算组织实施;完成太原市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科室名称 |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 联系电话 | 8285734 4072355 |
负 责 人 | 张 昆 | 分管领导 | 赵志峰 |
办公地点 | 迎泽区西海街9号 | ||
主要职责 | 承担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监察领域执法的服务保障工作,受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开展对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承担为机关行使劳动监察领域执法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等相关职责。为局机关行使劳动监察领域执法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等相关职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