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及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全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街(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依职责权限查处督办辖区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职责权限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依职责权限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职责权限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职责权限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依职责权限指导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全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区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依职责权限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落实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依职责权限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七)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制度措施,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八)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十九)依法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各项物价管理工作。协调搞好价格总水平的调控,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工作。
(二十一)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姓名 | 李志伟 | 职务 | 党组书记、局长 |
联系方式 | 5228286 | 办公地点 | 西校尉营15号 |
工作职责 | 负责全面工作 | ||
姓名 | 冯晓霞 | 职务 | 党组成员 |
联系方式 | 5228265 | 办公地点 | 西校尉营15号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负责药品、财务、迎泽所、迎泽中队、老军营所、老军营中队等方面的工作 | ||
姓名 | 马宁 | 职务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联系方式 | 5228276 | 办公地点 | 西校尉营15号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负责安全生产、特种设备、质量监管、消保和市场监管、桥东所、郝庄所、双塔所、桥东中队、郝庄中队等方面的工作 | ||
姓名 | 刘建文 | 职务 | 党组成员 |
联系方式 | 5228274 | 办公地点 | 西校尉营15号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负责食品、柳巷所、柳巷中队等方面的工作 | ||
姓名 | 梁春燕 | 职务 | 党组成员 |
联系方式 | 5228312 | 办公地点 | 西校尉营15号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负责党组办、办公室、信用监管、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综合保障中心(包括12315)、庙前所、庙前中队等方面的工作 | ||
姓名 | 张佳彤 | 职务 | 副局长 |
联系方式 | 5228316 | 办公地点 | 西校尉营15号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负责知识产权、广告、执法稽查、法规、文庙所、文庙中队等方面的工作 | ||
(一)党组办公室
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党员管理和干部政治思想教育、作风建设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责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本单位工、青、妇、双拥等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保密、印证、档案、信访、安全、值班、对口支援、服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区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督办。承担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
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责任制考核、评选表彰、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制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管理、职称评审等工作。组织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细化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区市场局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执法稽查股
拟订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关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负责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依法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以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指导辖区内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执行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政策措施。依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经营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六)信用监督管理股
负责完善和组织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措施、办法的实施,组织指导和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本区登记注册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监管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
监管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行政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全区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八)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股
负责组织、实施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交通运输和农产品等商品价格和国家机关、公益性收费、公用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制止价格垄断、哄抬物价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环境。组织、实施价格诚信工作。监督检查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九)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负责建立、完善、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方面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监测网络市场,并组织实施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依法打击网络商品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实施全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监测平台建设及应用工作。
(十)广告监督管理股
组织监测全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负责对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制作单位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
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质量提升工程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实施质量奖励制度。配合上级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有关工作,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项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食品安全协调股
负责推进食品安全战略重大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分析预测及编制全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的报告。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区食品领域(包括生产、经营、餐饮,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领域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拟订食品领域的监督管理及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食品领域企业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全区食盐、酒类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药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流通领域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承担监督和指导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药品流通环节现场检查。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对特殊管理药品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组织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现场检查。负责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十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
掌握分析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安全形势、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及机制的建议。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
(十六)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掌握分析化妆品经营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十七)抽检监测股
依职责权限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地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承担和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参与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
(十八)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
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配合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十九)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
拟订全区标准化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推进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办区标准化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区级地方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技术壁垒协定》(WTO/TBT)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在全区的通报和咨询工作。承担全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拟订全区计量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全区现代测量体系。承担全区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资源计量和环境计量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落实国家、省和市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区检验检测市场,监督检验检测活动。协调推进全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二十)知识产权保护发展运用股
组织指导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承担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区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及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及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及专利奖补、奖励等工作。组织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指导工作,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工作。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组织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工作。
(二十一)财务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预决算,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财务档案制装、公积金及各类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十二)宣传与应急管理股
承担区市场监督管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修)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同相关部门和股室开展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应急处置、新闻发布等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二十三)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
在区委组织部、省、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领导指导下,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经济组织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各项工作。
(二十四)离退休人员工作股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