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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泽区民政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5-03-31 浏览次数: 发布部门:本网站

为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加强民政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太原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条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问题导向、风险防控原则,通过科学统筹检查事项,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领域

(一)检查对象  

1. 社会组织;  

2. 养老服务机构。

(二)重点领域  

1. 社会组织管理:登记管理情况、会费管理情况(适用于社会团体)、内部治理情况、年检情况;  

2. 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预收费行为等。    

三、检查方式

(一)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结合

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提高执法效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监管对象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确保监管执法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联合执法

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综合检查;通过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 组织领导

成立行政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执法室负责人为成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各执法股室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培训指导 

 制定全年学习计划。组织行政检查人员利用每周四集中学习时间采取自学、集中学、专题学等方式学习《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太原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条制度》等政策法规;对相关部门要求的培训学习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并严格落实,把民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宣传引导

结合“宪法日”等重大节日,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广泛宣传行政检查工作的重要逐步提高监管对象的守法意识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开展普法活动,对典型违法案例及时曝光,发挥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程序

  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收集证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同时,要积极推行文明执法,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开展综合检查

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执法事项,注重协调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行政检查工作。

                   

 

 

              

太原市迎泽区民政局

202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