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作措施。组织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统筹推进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和旅游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区基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作。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效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助推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建立健全全区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推动假日旅游、特种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培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新产品、新业态,促进构建旅游产业体系。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推荐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申报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国家和省历史文化名镇(村),审核认定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九)引导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引导全社会文明旅游。负责旅游统计。
(十)负责对文化类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文博社团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辖区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宣传等业务工作。审核、申报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区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
(十二)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优化协同高效。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发挥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
姓名 | 郭 厦 | 职 务 | 局 长 |
联系方式 | 4090038 | 办公地点 | 青年路55号五楼 |
工作职责 | 全面主持局党组及局内全面工作。 | ||
姓名 | 韩晓贝 | 职 务 | 副局长 |
联系方式 | 4092536 | 办公地点 | 青年路55号五楼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分管党办、文物股,落实局党组安排的相关工作。 | ||
姓名 | 岳元媛 | 职 务 | 迎泽区文化和文物旅游保护发展中心主任 |
联系方式 | 4090043 | 办公地点 | 青年路55号五楼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分管区文化馆,区非遗工作、局工会,落实局党组安排的相关工作。负责区文化和文物旅游保护发展中心各项工作。 | ||
姓名 | 张龙 | 职 务 | 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迎泽区大队队长 |
联系方式 | 4092536 | 办公地点 | 青年路55号五楼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分管旅游投诉举报处理,落实局党组安排的相关工作,负责主持文化市场执法队各项工作。 | ||
姓名 | 贾捷 | 职 务 | 迎泽区文化和文物旅游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 |
联系方式 | 4095160 | 办公地点 | 青年路55号五楼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旅游股工作,落实局党组安排的相关工作。协助区文化和文物旅游保护发展中心主任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 ||
姓名 | 黄玲 | 职 务 | 迎泽区文化和文物旅游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 |
联系方式 | 4095160 | 办公地点 | 青年路55号五楼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分管文化股、财务、人事劳资、晋泽公司、上马街特色街区、集散(体验)中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落实局党组安排的相关工作。协助区文化和文物旅游保护发展中心主任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 ||
姓名 | 乔丹阳 | 职 务 | 迎泽区图书馆馆长 |
联系方式 | 4095160 | 办公地点 | 青年路55号五楼 |
工作职责 | 落实局党组安排的相关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区文旅安委工作,负责主持区图书馆各项工作和打造阅读类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工作。 |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4092536 |
负责人 | 任 彤 | 分管领导 | 贾捷 |
办公地点 | 青年路55号五楼 | ||
主要职责 |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督查、创先评优、新闻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人事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汇总编写上报迎泽文旅信息,管理机关新媒体。负责机关财务工作、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离退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做好党组(支部)日常工作事宜。负责区委和机关工委的党务联系。负责干部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负责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和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业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 | ||
科室名称 | 文化股 | 联系电话 | 15333613389 |
负责人 | 解娅婷 | 分管领导 | 黄玲 |
办公地点 | 青年路55号五楼 | ||
主要职责 |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关于文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工作措施。指导协调全区基层文化工作。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对文化类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文化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指导、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引导文化市场发展,依法规范文化市场。 | ||
科室名称 | 旅游股 | 联系电话 | 4092234 |
负责人 | 田艳芳 | 分管领导 | 贾捷 |
办公地点 | 青年路55号五楼 | ||
主要职责 | 组织实施关于旅游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旅游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旅游工作措施。指导协调全区旅游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全区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推动假日旅游、特种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效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助推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产品、新业态,促进构建旅游产业体系。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引导全社会文明旅游。负责旅游统计。统筹推进全区旅游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指导、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旅游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引导旅游市场发展,依法规范旅游市场。 | ||
科室名称 | 文物股 | 联系电话 | 4092234 |
负责人 | 陈 洁 | 分管领导 | 韩晓贝 |
办公地点 | 青年路55号五楼 | ||
主要职责 | 组织实施和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管理和做好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辖区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宣传等业务工作介推荐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申报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国家和省历史文化名镇(村),审核、申报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审核认定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区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指导文博社团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