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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公开 部门职责 领导班子 内设机构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作措施。组织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统筹推进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和旅游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区基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作。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效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助推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建立健全全区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推动假日旅游、特种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培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新产品、新业态,促进构建旅游产业体系。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推荐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申报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国家和省历史文化名镇(村),审核认定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九)引导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引导全社会文明旅游。负责旅游统计。

(十)负责对文化类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文博社团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辖区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宣传等业务工作。审核、申报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区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

(十二)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优化协同高效。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发挥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

姓名

  厦

 务

  长

联系方式

4090038

办公地点

青年路55号五楼

工作职责

全面主持局党组及局内全面工作。

 

姓名

岳元媛

 务

文化和文物旅游

保护发展中心主任

联系方式

4090043

办公地点

青年路55号五楼

工作职责

负责主持文化和文物旅游保护发展中心各项工作。

 

姓名

韩晓贝

 务

副局长

联系方式

4092536

办公地点

青年路55号五楼

工作职责

协助局长分管文物工作。组织实施和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管理和做好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辖区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宣传等业务工作介推荐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申报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国家和省历史文化名镇(村),审核、申报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审核认定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区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指导文博社团工作。

姓名

乔丹阳

 务

图书馆馆长

联系方式

4095160

办公地点

青年路55号五楼

工作职责

负责主持图书馆各项工作。

姓名

贾捷

 务

文化和文物旅游

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

联系方式

4095160

办公地点

青年路55号五楼

工作职责

协助文旅中心主任开展各项工作。

姓名

黄玲

 务

文化和文物旅游

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

联系方式

4095160

办公地点

青年路55号五楼

工作职责

协助文旅中心主任开展各项工作。


科室名称

办公室

联系电话

4092536

负责人

任  彤

分管领导

韩晓贝

办公地点

青年路55号五楼

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督查、创先评优、新闻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人事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汇总编写上报迎泽文旅信息,管理机关新媒体。负责机关财务工作、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离退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做好党组(支部)日常工作事宜。负责区委和机关工委的党务联系。负责干部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负责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和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业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

 

科室名称

文化股

联系电话

15333613389

负责人

解娅婷

分管领导


办公地点

青年路55号五楼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关于文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工作措施。指导协调全区基层文化工作。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对文化类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文化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指导、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引导文化市场发展,依法规范文化市场。

 

科室名称

旅游股

联系电话

4092234

负责人

田艳芳

分管领导

贾捷

办公地点

青年路55号五楼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关于旅游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旅游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旅游工作措施。指导协调全区旅游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全区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推动假日旅游、特种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效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助推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产品、新业态,促进构建旅游产业体系。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引导全社会文明旅游。负责旅游统计。统筹推进全区旅游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指导、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旅游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引导旅游市场发展,依法规范旅游市场。

 

科室名称

文物股

联系电话

4092234

负责人

陈  洁

分管领导

韩晓贝

办公地点

青年路55号五楼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和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管理和做好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辖区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宣传等业务工作介推荐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申报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国家和省历史文化名镇,审核、申报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审核认定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区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指导文博社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