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实施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组织实施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省、市医疗保障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区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四)按职责权限,组织实施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按职责权限,依法组织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按职责权限,组织实施省、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按职责权限,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八)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按照省、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全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认真做好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作职责,做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职责,做好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工作。
(十)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姓 名 | 王明锋 | 职 务 | 党组书记、局长 |
联系方式 | 4041336 | 办公地点 | 寇庄西路1号二层 |
工作职责 | 主持局党组、局里全面工作。 | ||
姓 名 | 刘 莉 | 职 务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联系方式 | 4041336 | 办公地点 | 寇庄西路1号二层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区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分管机关文电、文稿、信息、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值班、安全、创先评优、新闻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离退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 ||
姓 名 | 李 敏 | 职 务 | 副局长 |
联系方式 | 4041336 | 办公地点 | 寇庄西路1号二层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分管业务股、区医保中心。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区医疗保障和政策待遇;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执行,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做好监督,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负责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 ||
姓 名 | 刘建利 | 职 务 | 区医保中心主任 |
联系方式 | 2028050 | 办公地点 | 迎泽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
工作职责 | 负责区医保中心各项工作。 |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4041336 |
负责人 | 刘晓婷 | 分管领导 | 刘 莉 |
办公地点 | 寇庄西路1号二层 | ||
主要职责 | 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创先评优、新闻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离退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 ||
科室名称 | 业务股 | 联系电话 | 4041336 |
负责人 | 孙 瑛 | 分管领导 | 李 敏 |
办公地点 | 寇庄西路1号二层 | ||
主要职责 | 按照市里要求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执行;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市里要求拟订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按照市里要求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
科室名称 | 医保中心 | 联系电话 | 2028050 |
负责人 | 刘建利 | 分管领导 | 李 敏 |
办公地点 | 迎泽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 ||
主要职责 | 承担本辖区内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 | ||